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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红色印记丨记录解放初期土改历史的土地房产证

|原发: 浙江学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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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党建研究会《国企》刊网2023年3月21日党建好故事创作编辑研究(数字化)组稿  据浙江学习平台  在衢州市柯城区档案馆馆藏资料中,有一份《土地房产所有证》,落款时间为1951年10月,证书中的地址现为柯城区沟溪乡。这份档案纸张相对完整、字迹俊秀清晰、主副册齐全、印章得当,承载着解放初期土改历史的满满记忆。

      1950年5月25日,衢州地委召开第九次扩大会议,部署土改前的准备工作,从干部培训、土地调查、土改试点等几个方面着手进行。9月中旬,衢州地委选中石梁区白渡乡(现柯城区万田乡)、大头乡(现柯城区七里乡)开展土改试点工作。

1950年11月23日,衢县农协会土改队员合影。存于衢州市档案馆

      试点按照五个阶段进行,即宣传发动、划分阶级、没收征收、分配果实、检査总结。通过“诉苦水”“挖穷根”“算剥削账”等方式控诉、揭发地主恶霸的罪行,激起广大农民的阶级仇恨。没收的对象主要是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和农村中多余的房屋。征收的对象主要有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的土地及其它公共土地。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白渡乡成为衢州地区第一个完成土改的乡,1000多位农民隆重集会,欢天喜地庆祝土地回到了自己手中。

       1950年10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谭启龙在衢听取了地委关于白渡乡土改试点汇报后,对白渡乡的土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年底,衢州地委第二次代表会议召开。决定整个地区的土改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衢县全境和各县的平原地区,第二批为山区和丘陵地区。到1951年中,衢县全境基本完成土改工作,召开了庆祝土改胜利大会,当场焚毁地主的地租契约。沟溪乡的一个村子,30多户同宗人家分到土地后,在宗族祠堂里挂上了毛泽东像。有人流着泪说:“祖宗没有给我们土地,现在毛主席给了。”

      1951年8月开始,衢县农民陆续办理了由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当年10月,沟溪乡洞头村李根倪一家也收到了盖有“衢县人民政府”和县长“贾文贤”印章的土地房产所有证。

(责任编辑:蒋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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