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杂志融媒浙江讯(党建好故事 江 风)安昌传统酱制品凭借其酱香浓郁、香醇鲜美而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为进一步提升安昌传统酱制品的质量和品牌,拟开展2023年第二届“安昌金酱”及“金酱能手”传统酱制品大赛,诚挚邀请各酱制品生产单位和制作工匠报名参赛。 报名条件 一、“安昌金酱”生产单位 1、2022年度荣获“安昌金酱”的单位自动入选报名单位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性)或生产许可证。 3、以《安昌腊肠》、《安昌酱鸭》两个市级团体标准生产。 4、2023年度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各级相关部门产品抽检中无不合格情况。 二、“金酱能手”制作工匠 1、技术技能在酱制品行业内有知晓度,拥有一技之长。 2、传统技艺引领作用显著,以老带新、传承技艺方面有突出贡献。 3、善于破解行业难题,掌握关键技术,提升酱制品质量和风味。 4、产品销量持续靠前,市场认可度高。 评比方法 1、本次评选活动采用自愿报名为原则。生产单位可报名参赛“安昌金酱”评选,制作工匠可报名参赛“金酱能手”评选。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柯桥区酱醉制品行业协会办公室(原长乐村村委),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13588582273。 3、在参赛单位中进行安昌腊肠、酱鸭两个品种的随机抽样检测(抽检产品必须为传统工艺生产的、酱鸭原料为鲜活(冻)绍兴麻鸭),产品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4、评选内容由专家实地察看、现场感官评比两部分组成,相关评分规则另定。 5、实地走访考察时间:2023年12月中旬,现场感官品评时间:2023年12月下旬(约冬至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根据专家实地走访考评、现场感官品评综合得分评出12家“安昌金酱”生产单位和20位“金酱能手”制作工匠。 7、评定的12家“安昌金酱”生产单位另择时间开展分类评比,按产品分类(初定腊肠、酱鸭、酱肉、酱鱼干、酱排骨、酱猪舌6类,入选单位可选择其中一类或多类产品参与评选),由现场考评专家组,对产品色、香、味、形进行评比,评选出每种产品的前三名为金奖产品,入选“安昌金酱”大礼包产品目录。 评选奖励 1、被评为2023年度“安昌金酱”的生产单位和“金酱能手”的制作工匠,将在今年安昌“腊月风情节”开幕式上进行颁奖授牌,同时在安昌古镇入口处和各类新闻媒体公布评选结果并统一宣传。 2、被评为2023年度“安昌金酱”的生产单位经协会报备后允许使用“安昌金酱”相关的标识标牌。 3、被授予“安昌金酱”的生产单位,优先入选“安昌金酱”在线销售平台网络直销产品。 4、获得金奖的产品直接入选由安昌酱醉制品行业协会独家经营的“安昌金酱”大礼包产品目录,作为安昌首选伴手礼由协会集中采购、独家授权、统一营销。 注意事项 1、为确保评比过程的公开透明,比赛结果的公平公正,本次评选活动将由柯桥公证处进行监督公证。 2、本次大赛未尽事宜由绍兴市柯桥区酱醉制品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游客朋友,如果您在景区期间遇见以下情况,可及时拨打服务热线反映,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安心、舒心、热心的服务: 商品未明码标价,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 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不予以退货处理的; 商户强买强卖,拍摄照片索要费用,服务态度恶劣的; 存在其他不文明、不诚信、不合理经营行为的。 景区服务投诉热线:0575-85652345 食品安全投诉热线:12315 景区治安投诉热线:0575-85654000 医疗紧急救援热线:0575-85640120 游客服务中心热线:0575-85656963 《国企》杂志(上下半月刊征订电话0571—86915636)并国企网及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是《国企》杂志融媒浙江事业拓展的大平台。《国企》杂志创办于2006年,是全国党建研究会国有企业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唯一指定刊物,也是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刊,由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支持创办,要求杂志订阅到各个党支部。一直以来重点文章均被新华网、人民网、搜狐、新浪等大型门户网站转载。作为《国企》杂志融媒浙江大平台,正聚焦由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的”八八战略““千万工程”、国务院总理李强在答中外记者问时倡导的”四千精神“。以启动“党建好故事会客厅“这一融媒体平台,为推进共建联建、整合优势资源,拟优选若干家《国企》杂志融媒浙江的共建单位,并以“共建联建,赋能服务”形式,确认“联席会会长、轮值会长、会员单位”资格,推进双方分享“增值套餐合作共赢”赋能模式文本签订落地。让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分享“强党建,促发展一一推进’八八战略‘和‘四千精神’以及‘千万工程’在国资民资与国企民企等社会各界共同支持下,取得浙江省高质量发展中如”中国党建画院党建好故事创作研究中心蓝城乐居创作采风基地“走深做实”丰硕成果。 (责任编辑:蒋鑫富) 国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国企网或《国企》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