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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杂志融媒浙江讯(党建好故事 江 风)近期,绍兴两大知名黄酒品牌——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和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宣布产品提价,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3月31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提价公告,宣布其三年陈系列、坛装系列、花雕等系列产品的价格将上调,提价幅度最高达9%。两天后,古越龙山也发布公告,对旗下包括彩包花雕(加饭)系列、女儿红系列等黄酒产品进行提价,提价幅度最高可达12%。 这是近10年来,绍兴黄酒行业两大头部企业首次联合提价。会稽山的调价已于3月31日当天起执行,而古越龙山的调价则将于4月22日正式落地。消息一经发布,资本市场迅速做出积极反应。会稽山在4月1日股价上涨5.83%,次日更是收获涨停;古越龙山在消息发布当天股价也上涨超过3%。 公开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黄酒行业的“一哥”古越龙山实现营收19.36亿元,同比增长8.55%;“二哥”会稽山实现营收16.31亿元,同比增长15.6%。 企业联袂涨价背后的原因 两大龙头企业此次联袂涨价,背后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古越龙山表示,此次提价是由于部分产品包装及配方进行了优化调整。而会稽山则指出,人工成本和企业运营成本的上涨是此次提价的主要原因。中国酒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极端气候导致糯米主产区减产,糯米价格同比上涨12%,同时小麦、酒曲等辅材成本也不断攀升,黄酒企业的原料成本占比已突破45%。 除了成本因素外,政策支持也为酒企涨价提供了有力支撑。根据《中国酒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到2025年,黄酒行业销售收入与利润将分别实现年均6.8%和18.9%的增速。这一目标的实现,背后是黄酒产品长期被价值低估的现实倒逼,而此次价格上涨正是黄酒价值回归的体现。 消费者对涨价的反应 尽管黄酒价格上涨,但消费者对此表现出了较高的接受度。绍兴多家饭店的随机采访显示,多数消费者对黄酒涨价持理解态度。 一位50岁的黄酒忠实消费者张先生表示,如果只是会稽山和古越龙山两家企业涨价,他会选择其他品牌的绍兴黄酒,因为“绍兴的黄酒口味都好,选择范围较大”。而一位29岁的年轻消费者王先生则表示,即使喜欢的黄酒涨价,他仍会继续购买,因为“千金难买我喜欢”,这种消费观在年轻消费者中较为普遍。 黄酒价值回归与产业升级 长期以来,黄酒的价值被严重低估。作为中国最古老的酒类之一,黄酒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风味,但其市场价值却一直未能充分体现。此次两大头部企业的联合提价,被看作是黄酒价值回归的重要信号。 绍兴黄酒集团董事长孙爱保表示,黄酒实现高品质和高价值的回归,高端化是必由之路。近年来,绍兴黄酒产业正积极摆脱低端标签,向高端化、年轻化、全球化、数字化方向升级。 政策支持与产业发展机遇 绍兴黄酒产业的发展也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浙江省持续加大对“历史经典产业”的关注和支持力度,绍兴市委书记施惠芳多次调研黄酒产业,要求推动其重塑辉煌。绍兴市政府明确提出,到2027年全市黄酒产业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 作为中国黄酒之都和世界美酒产区,绍兴正全力推进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企业破局“出圈”。此次两大龙头企业的联合提价,不仅是黄酒价值回归的重要体现,更是绍兴黄酒产业迈向高端化的重要一步。 在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绍兴黄酒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加速发展。 【关注分享】《国企》杂志(上下半月刊征订电话0571—86915636)并国企网及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是《国企》杂志融媒浙江红色引领,绿色发展的大平台。《国企》杂志创办于2006年,是全国党建研究会国有企业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唯一指定刊物,也是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刊,由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支持创办,要求杂志订阅到各个党支部。一直以来重点文章均被新华网、人民网、搜狐、新浪等大型门户网站转载。作为《国企》杂志融媒浙江大平台,正聚焦由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的”八八战略““千万工程”、国务院总理李强在答中外记者问时倡导的”四千精神“。以启动“共建融媒浙江党建圆桌会“这一融媒体平台,为推进共建联建、整合优势资源,拟优选若干家共建单位,并以“共建联建,赋能服务”形式,确认“圆桌会会长、轮值会长、会员与团体会员单位”资格,推进双方分享“增值套餐合作共赢”赋能模式文本签订落地。让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分享“强党建,促发展一一推进’八八战略‘和‘四千精神’以及‘千万工程’在国资民资与国企民企等社会各界共同支持下,取得浙江高质量发展中如”中国党建画院党建好故事创作研究中心(北京、浙江两地驻点办公)与宁夏分中心、杭州萧山区瓜沥镇大梅林蓝城乐居创作采风基地“走深做实”丰硕成果。 (责任编辑:蒋鑫富) 国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国企网或《国企》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