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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温州严管房屋“野蛮”装修 5月1日起实施新规

|原发: 温度新闻 记者 许雅晶

放大 缩小

《国企》杂志融媒浙江讯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野蛮装修”问题,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聚焦房屋结构安全、责任划分、智慧监管等问题进行规范,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严禁“敲墙扩容”


近年来,在城市房屋室内装修活动中,“野蛮”施工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通知》直指痛点问题,严禁六类危害房屋结构安全行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如拆除承重墙、扩大门窗尺寸;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违规加层、开挖地下室或搭建构筑物;破坏住宅外立面非承重墙体开门窗;私改燃气管道、破坏节能设施;不当安装空调外机等高空隐患设备。


其中针对多发的“敲墙扩容”现象特别明确:住宅装修严禁任何拆改建筑主体行为,非住宅装修需经原设计单位出具方案。施工中发现结构异常须立即停工检测。


《通知》还对装修现场火灾隐患、破坏节能设施、擅自改造燃气管道、不当安装空调外机等行为进行规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隐患问题。


物业成“第一守门人”


《通知》创新构建“四位一体”责任体系,明晰装修人(业主或使用人)、装修企业、物业服务人等主体责任。其中,装修人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自主装修需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委托企业施工须审核资质。


《通知》要求,装修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结构异常应立即停工并启动专业检测。设计单位承揽房屋装饰装修设计业务时,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进行设计,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物业服务人被赋予“守门人”职责,应当履行装饰装修告知义务和巡查、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


对于无物业小区管理难题,规定明确由属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其委托的装修管理机构直接受理。


“分类登记+智慧巡查”打造闭环监管


根据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装修前,装修人需向物业服务人告知并录入房屋权属、设计图纸等资料;无物业小区由属地乡镇街道或指定机构负责登记。


双方需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禁止行为及注意事项。集体土地房屋装修鼓励主动告知,装修管理机构将提供指导服务,对未登记项目主动介入告知。《通知》还鼓励投保综合保险,强化风险保障。


监管环节引入数字化手段,物业服务人或管理机构需张贴“房屋建筑码”,巡查人员通过扫码上传现场照片。沿街店面、经营性自建房等高风险场所将被重点巡查。发现破坏房屋结构行为时,巡查人员须立即劝阻,拒不改正的需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住建部门,后者将依法责令整改或移送执法部门处理。


同步上线的“房屋装饰装修信息管理系统”,集成项目登记、扫码巡查、投诉举报等功能,推动实现装修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安全闭环管理,提高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同时,充分利用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实现装饰装修违法案件移送、立案、处罚、整改等全流程信息共享,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


市住建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规通过全周期管理,将从源头遏制擅自拆改承重墙、破坏房屋结构等高危行为,预计装修类投诉将显著下降,为城市更新和居民安居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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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蒋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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