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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杂志融媒浙江讯(党建好故事 通讯员 范小巧)今年以来,浙建集团物资设备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我省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深化提升行动,着眼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瞄准集团产业链升级过程中的卡点堵点,以降本增效、循环利用、变废为宝为导向,运用“数智化”手段,融入“上市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全省首个项目剩余物资处置与交易管理平台——咸渔台,将省委“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一号工程”在建筑行业得到全方位全流程落细落实。 “咸渔台”成功入选浙江国企民企合作推荐项目,获评浙江省职工创新工作站,并荣获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首届工程建设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成果二等奖,描绘出一幅国企改革的新图景。 坚持“问题导向” 让项目剩余物资管理“活起来” 全省首个项目剩余物资处置与交易管理平台——咸渔台 物资设备公司全面深入贯彻落实集团战略决策部署,将“咸渔台”开发应用作为推动建筑产业链现代化和价值最大化的创新举措。召开难题攻坚调度专班会10余次,针对平台应用覆盖面较少、平台功能不够完善等重点难点问题,由专人负责每个问题的措施制定、统筹协调、具体推进等日常工作,形成了专班推进落实、各部门通力配合的工作格局,着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全力改变项目物资管理“杂乱散”现状,推动项目物资管理“活起来”,为项目创造更多效益。 聚焦“循环经济” 着力畅通资源循环利用“新链条” 咸渔台操作系统界面 物资设备公司聚焦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坚持循环利用、变废为宝,从集团项目剩余物资这个“小切口”入手,依托集团每年近2000个在建工程项目的“大场景”,充分运用数智赋能手段,深入推动工程剩余物资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规范管理、数字化精准交易、多轮次循环利用转型,推动工程治理智能化、全域化、精细化变革重塑,全面提升项目剩余物资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益。 平台通过建立集团各级单位的处置管理合规性流程、打通兄弟单位间内循环交易渠道、搭建物资处置外部交易快速桥梁,在畅通集团内部资源循环利用链条的同时,真正实现项目剩余物资的全要素闭环管理,即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又扎紧了廉政建设的篱笆。 此外,平台提供集团剩余物资全域数据晾晒与统计分析,首次实现对各单位项目剩余程物资处置管理的数据归集。通过直观展示项目信息、处置类型、交易数据、区域分布等动态图表,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数据支撑,赋能企业实现降本增效。 聚力“数智创新” 着力培育集团价值创造“新赛道” 党员攻坚小组对咸渔台的深入开发进行探讨 平台自2023年9月底正式上线以来,已应用至集团十四家二级单位及事业部,涵盖各单位项目一千余个,吸纳外部处置商700余家,完成审批流程1100余次、涉及处置物资2700余项,大大提升了各单位的处置管理效率。 平台交易目前已基本覆盖全国,实现处置交易5000万元,处置溢价率近14%,其中单场次最高达成处置溢价223.89%,有效提升了国有资产的剩余价值,切实强化了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确保收益颗粒归仓,实现产业链价值最大化。 下一步,平台将不断修炼内功、深度挖潜,为项目剩余物资这个新领域提供有效的数字化管控及治理手段,实现剩余物资循环利用、变废为宝,以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支撑建筑企业稳健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建筑行业改革发展提供更加完备的“浙建方案”。 【关注分享】《国企》杂志(上下半月刊征订电话0571—86915636)并国企网及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是《国企》杂志融媒浙江红色引领,绿色发展的大平台。《国企》杂志创办于2006年,是全国党建研究会国有企业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唯一指定刊物,也是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刊,由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支持创办,要求杂志订阅到各个党支部。一直以来重点文章均被新华网、人民网、搜狐、新浪等大型门户网站转载。作为《国企》杂志融媒浙江大平台,正聚焦由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的”八八战略““千万工程”、国务院总理李强在答中外记者问时倡导的”四千精神“。以启动“共建融媒浙江党建圆桌会“这一融媒体平台,为推进共建联建、整合优势资源,拟优选若干家共建单位,并以“共建联建,赋能服务”形式,确认“圆桌会会长、轮值会长、会员与团体会员单位”资格,推进双方分享“增值套餐合作共赢”赋能模式文本签订落地。让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分享“强党建,促发展一一推进’八八战略‘和‘四千精神’以及‘千万工程’在国资民资与国企民企等社会各界共同支持下,取得浙江高质量发展中如”中国党建画院党建好故事创作研究中心(北京、浙江两地驻点办公)与宁夏分中心、杭州萧山区瓜沥镇大梅林蓝城乐居创作采风基地“走深做实”丰硕成果。 (责任编辑:蒋鑫富) 国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国企网或《国企》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