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国企》杂志融媒浙江讯(党建好故事 江 风)今年以来,浙建集团所属浙江二建积极贯彻落实集团党委决策部署,聚焦聚力“1510”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对标一流、勇争一流、创新提质、蓄势提能”的要求,全力以赴抓经营、促生产、谋创新、强管控、防风险,为集团争当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二建贡献。 坚持“一个先行” 推动机构设置精简高效 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相关工作 按照集团统筹部署,浙江二建坚持机构先行,深化刀刃向内,高质量完成两级总部机构改革和薪酬改革。2024年完成二次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了两级总部部室及科室设置,两级总部人员占比严控在20%以内。修订完善浙江二建劳动用工、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等办法,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绩效贡献为依据,推动薪酬分配与利润指标贡献紧密挂钩,实现“薪酬与业绩跟跑、激励凭贡献说话”,形成人才涌动活力迸发的干事创业环境,劳动生产率在集团名列前茅。 把握“两个原则” 保障选人用人科学合理 浙江二建第二期新生代项目经理培训会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强调以德为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人才专项工作,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基层单位紧密配合的干部人才工作格局。坚持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崇尚任人唯贤,认真贯彻落实集团选人用人指导意见,在干部提拔中充分征求基层群众意见,规范考察程序,从严审核干部人事档案,落实党组织、纪检部门廉政“双签字”,注重做好全过程纪实,确保任用过程“有迹可循”。择优选拔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选优配强下属单位班子,“一把手”优先从在基层一线岗位、在多岗位历练过的管理人员中选拔,将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到党政机关挂职“深造”。积极贯彻落实青年人才航行计划,提供青年理享会、条线技术比武、新生代项目经理沙龙等平台,搭建人才梯队。截至目前,近半数青年优才获得提拔、进一步使用或通过内部轮岗进行培养。 打造“三个生态” 激发技能人才创新活力 第二届全国数字化机房安装技能竞赛“双一等奖” 推动优秀团队培育和优秀人才培养,尤其注重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等方面的作用。持续打造制度生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签订《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建立完善管理和技术技能双通道晋升平台,加快项目骨干人才个性化培养和团队成建制培育。自主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工作,帮助职工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提升技能水平,2024年开展技能认定29人。持续打造成长生态,实施新时代浙建工匠培育工程,建好浙建工匠人才库。搭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操培训基地等技能提升平台,积极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工程学院等开展校企合作共育匠才。成立校级工作室4个,挂牌实训基地2个,开展授课4000多人次。实施“双导师带徒”,保障新员工业务能力与思想建设双提升。技能大师夏友谊与数十名青年员工签订“导师带徒”协议,培养出叶梦霞、王鑫阳等优秀技能人才,在国家、省级多项赛事中斩获殊荣。持续打造文化生态,加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通互评力度;以项目一线为重点,完善“产学研赛训”技能培育体系;大力选树一批人才典型,在全集团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浙江二建职工获评全国技术能手2人,新时代突出贡献浙派工匠1人,浙江工匠2人。 【关注分享】《国企》杂志(上下半月刊征订电话0571—86915636)并国企网及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是《国企》杂志融媒浙江红色引领,绿色发展的大平台。《国企》杂志创办于2006年,是全国党建研究会国有企业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唯一指定刊物,也是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刊,由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支持创办,要求杂志订阅到各个党支部。一直以来重点文章均被新华网、人民网、搜狐、新浪等大型门户网站转载。作为《国企》杂志融媒浙江大平台,正聚焦由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的”八八战略““千万工程”、国务院总理李强在答中外记者问时倡导的”四千精神“。以启动“共建融媒浙江党建圆桌会“这一融媒体平台,为推进共建联建、整合优势资源,拟优选若干家共建单位,并以“共建联建,赋能服务”形式,确认“圆桌会会长、轮值会长、会员与团体会员单位”资格,推进双方分享“增值套餐合作共赢”赋能模式文本签订落地。让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分享“强党建,促发展一一推进’八八战略‘和‘四千精神’以及‘千万工程’在国资民资与国企民企等社会各界共同支持下,取得浙江高质量发展中如”中国党建画院党建好故事创作研究中心(北京、浙江两地驻点办公)与宁夏分中心、杭州萧山区瓜沥镇大梅林蓝城乐居创作采风基地“走深做实”丰硕成果。 (责任编辑:蒋鑫富) 国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国企网或《国企》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